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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8与2002有哪些修改

作者:admin日期:2024-07-26 11:45:09浏览:96分类:房产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规定,下列关于居住街坊内绿地规划要求...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第0.6条规定,居住街坊内绿地应结合住宅建筑布局设置集中绿地和宅旁绿地。

BD两项,第0.7条规定,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的规划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新区建设不应低于0.50m2/人,旧区改建不应低于0.35m2/人;②宽度不应小于8m;③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1/3,其中应设置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

A项,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第0.6条规定,居住区用地是指城市居住区的住宅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公共绿地以及城市道路用地的总称。

.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应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营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美丽、和谐以及多样化的居住生活环境。 0.4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有关车行和人行出入口的最大间距的规定...

【答案】:B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1993)第0.5条第1款规定,本条款对居住区与外部联系的出入口数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车行和人行出入口的最大间距是依据消防规范的有关条款作出的。

居住区一条路上开两个出人口,距离应当大于二十米。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要求,并应右转入车道。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道坡道起止线50米以上。50-300个车位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车位,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米。

出口间距应不小于150米,也可用平行于城市交通干道的地方性通道来解决居住区通向城市交通干道出口过多的矛盾。道路走向要便于职工上下班,尽量减少反向交通。住宅与最近的公共交通站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00米。应充分利用和结合地形,尽可能结合自然分水线和汇水线,以利雨水排除。

.4 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0.5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0.1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人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_GB50180

1、.1 为确保居住生活环境宜居适度,科学合理、经济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保障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质量,规范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制定本标准。 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编制以及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2、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第0.7条规定,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的规划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新区建设不应低于0.50m2/人,旧区改建不应低于0.35m2/人;②宽度不应小于8m;③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1/3,其中应设置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第0.1-3条规定,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中,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商业网点等服务设施,宜集中布局、联合建设,并形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其用地面积不宜小于0.3hm2。

4、【答案】:A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第0.3条第2款规定,支路的红线宽度,宜为14m~20m。第3款规定,道路断面形式应满足适宜步行及自行车骑行的要求,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5m。

5、【答案】:D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第0.9条第1款规定,老年人居住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

6、【答案】:A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第0.9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指旧区应为经城市总体规划划定或地方政府经法定程序划定的特殊政策区中的既有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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