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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间,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间90日

作者:admin日期:2024-01-04 14:00:15浏览:137分类:房产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流程:当项目符合清算条件时,向税局申请清算;先做一个测算;找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帮忙出鉴证报告和申报表。

对于符合本规程第十条规定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2、法律主观: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

3、土地增值税是指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土地的价格上涨所导致的增值部分需要缴纳给国家的税费。按照五五清算原则,企业拥有权益的部分为50%,而国家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也有权分享另外50%的利益。

土地增值税新旧项目确认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确定为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的当日。纳税人应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法律主观: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根据法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为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

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符合清算条件,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

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 缴纳土地使用税 : (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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