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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卓越皇后道物业电话,青岛卓越皇后道商业综合体

作者:admin日期:2024-05-22 20:00:14浏览:37分类:房产

青岛国信上实城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青岛国信上实城市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532-83590889,公司邮箱wygs@qdgxjt.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7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3条。

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532-83093756,公司邮箱qdgxjt@qdgxjt.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12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5条。

青岛国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532-58783508,公司邮箱panguanyu@qdgxjt.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10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4条。

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532-58827788,公司邮箱gxjr@qdgxjt.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6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2条。公司介绍: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1999-09-20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9号。

青岛国信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87932772,公司邮箱lscy@qdgxjt.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3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1条。公司介绍:青岛国信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2020-03-3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64号。

青岛睿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1、青岛睿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532-83892721,公司邮箱rhwyzb@hisense.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4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2条。公司介绍:青岛睿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2011-08-19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1号内。

2、青岛海信睿智园的物业公司是青岛睿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悉海信睿智园的物业费是45元/m_/月。

3、济南海信九麓府的物业公司是青岛睿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悉海信九麓府的物业费是20元/m_/月。

4、青岛海信辽阳路7号的物业公司是青岛睿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据悉海信辽阳路7号的物业费是60元/m_/月。

青岛中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青岛中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532-86934350,公司邮箱znfwhr_sd@zoina.cn,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9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2条。公司介绍:青岛中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2001-06-22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武夷山路118号7#楼物业管理用房。

可以通过拔打12358进行投诉举报。12358是对于商家收取费用不合理而建立的一个投诉平台,可以维护所有公民应有的权益。如果遇到物业乱收费就可以拔打12358进行投诉维权。有关部分接到投诉电话后会很快进行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完成调查之后及时通知举报人。投诉断水断电。

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532-68980009,公司邮箱huixin.tan@zoina.cn,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10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3条。公司介绍: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2009-07-21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925号四楼。

http://zgqd.edushi.com/yp/CompanyDetail.aspx?ID=65404这个是物业的电话。

青岛中南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532-68978774,公司邮箱zhongnanweiye@16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5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2条。公司介绍:青岛中南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2012-09-24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西路672号商业122户。

青岛物业投诉电话12358

青岛物业投诉电话为12358。物业公司管理范围如下:房屋的维修与修缮管理。保证房屋及设备在安全合法的状态下正常使用。并通过规范科学的使用,充分发挥房屋及其设备的最大功效;卫生管理。定期及时清扫所管辖区内的卫生,为住户提供舒适、干净的生活环境;治安管理。

12358价格服务热线处理的物业管理范围涵盖了由价格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 同样接受群众的举报,这些举报将作为案件处理的依据之一。 上级交办的价格违法案件也是12358处理的对象,这些案件通常来自上级部门的指示或安排。

12358价格服务热线处理的物业管理范围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价格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 公众的举报; 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其他单位转送的案件; 单位自行检查上报的问题; 依法应当进行行政复议的情况; 其他根据规定应当受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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